科研部门组织结构

大学学术科研工作的总体管理由科研副校长负责,他兼任大学科技委员会主席。

大学科技委员会确定科研和实验设计工作的方向、大学的创新政策,并对各部门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

积极的学术研究活动为以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形式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 科学认证与高级人才培养管理

科研组织、计划经济支持及其成果的商业化由以下部门负责:

  • 质量控制管理
  • 科学项目与计划支持管理
  • 科学出版中心
  • «俄气石油-理工» 科学教育中心
  • 技术项目中心
  • «阿.列. 科兹洛夫理论生物学 » 科研实验室
  • 理工大学人工智能中心
  • 国家质量与评审中心
  • 电动交通研发与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