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境内逗留规定
圣彼得堡理工大学护照与签证处负责对来自独联体、波罗的海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外国人进行注册登记。
- 圣理工护照与签证处 圣彼得堡格拉什丹斯基路28号112、113号办公室(1楼)
- +7 (812) 606-62-35
- +7 (812) 534-32-22
- pvo@spbstu.ru
准备进入圣彼得堡理工大学学习的外国人必须获得正式的《俄罗斯联邦入境邀请函》,邀请函由学校通过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州联邦移民局(FMS)办理。在邀请函的基础上,俄罗斯联邦驻外代表机构或使领馆将为外国人办理为期3个月的“学习签证”,抵达俄罗斯后可在学校的护照与签证处办理多次入境签证。
“学习签证”需包含下列信息:
- 姓名(用俄文和拉丁字母书写)
- 出生日期
- 性别,国籍
- 外国公民(或无国籍公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签证签发日期
- 俄罗斯联邦境内逗留允许期限
- 俄罗斯联邦入境邀请函》编号
- 签证有效期限必须符合联邦移民局出具的《俄罗斯联邦入境邀请函》上载明的期限
- 访问目的:学习、研修或博士生
- 大学名称(例如,圣彼得堡理工大学)
- 邀请方信息
- 签证有效入境次数(单次、两次或多次)
- 必须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前20天以上抵达学校报到
签证所载信息必须与护照一致。
2.1 外国人必须在入境时领取并填写移民卡,所有信息须与护照一致,并注明入境目的为“学习”。
2.2 外国公民需要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居住期间妥善保管移民卡上记载有入境信息的出境卡(B面)。
2.3 抵达俄罗斯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前往护照与签证处办理入境登记,并领取居住地抵达通知书(“落地签”)。
2.4 居住在个人地址的外国人必须通过房东前往“多功能文件受理中心(МФЦ)”自行办理入境登记,并在7日内向护照与签证处出示居住地抵达通知书(“落地签”)。
2.5 未及时完成入境登记手续的外国人,将被处以罚款并驱逐出境。
3.1在俄罗斯境内学习的学生必须妥善保管个人证件,严格遵守外国人居住条例。
3.2 若护照、移民卡或居住地抵达通知书(“落地签”)丢失,外国人必须在3天内通知护照与签证处。
3.3 在落地签和签证失效前至少30个工作日内,外国人必须前往护照与签证处办理落地签和签证延期手续。
3.4 如果外国人违反入境登记规定(在失效当日或之后才办理落地签和护照延期手续),学校将对其进行开除,并根据法院裁决,以颁发过境签证的形式遣返回国,缴纳行政罚款,五年内禁止再次进入俄罗斯。
3.5 如果学生曾于假期时离开俄罗斯或在其他俄罗斯城市逗留(7日以上),必须在返校3日内通知护照与签证处以办理新的落地签。
3.6 如果学生曾入住圣彼得堡或其他俄罗斯城市的旅馆,并被工作人员收取护照进行了登记,必须在返校3日内前往护照与签证处办理新的落地签。
3.7 若学生持有我校办理的移民卡,入住医院(即使只有1天),出院后必须在3日内通知护照与签证处以办理新的入境登记。
埃琳娜Valentik-Levitsky
- 职务:
- 部门负责人- 护照与签证处
- valent_eg@spbstu.ru
- +7 (812) 534-32-22
- 格拉什丹斯基路28号第15号教学楼113室